所谓冤家路窄,是说有仇的人走到哪都能碰见。
但这个规律并不适用于歌舞伎町的人,原因无他,实在是这里太小了,早上碰到的人,下午再碰到已经不算什幺新鲜事,有时候一天见三回也是有的。
就比如,斜挎着木刀的银时和嘴里叼着烟的土方。
许是两人今天见面次数实在太频繁,再装不说话就有些欲盖弥彰的味道。挂念着酒店钱的土方终于找到机会问一句:“那个,酒店的钱我会还给你的。”毕竟是自己拉人家去开房的,这点钱还是得出。
“啊,你说什幺钱?”
“就是,上次……那个之后,酒店前台没管你要钱吗?”土方实在是不想回忆那天的事。
“确实,前台管我要什幺东西来着,我也没听清是什幺,但他们拦我,我就翻墙跑了。”银时说的一脸正气,仿佛对方才是那个赖账不给钱的人。
好吧!土方本来也不指望银时会乖乖付钱,本来想着等自己有时间了就回去补上,哪成想那之后一直在追查枕边寐情的来源,把这桩事忘了个彻彻底底。
一眨眼两个月过去了,开房的人又是警察,估计酒店那边也不指望这钱能交上,他们自然也没那个胆子上真选组要债。
土方无奈地叹了口气,想着之后还是亲自上门给人家道个歉吧。
初春的天气带着些凉意,土方叹气的这会功夫,顺手把自己挂在肩膀的外套披上了。而对面的银时还是一如既往地光着半边胳膊走在街上。土方侧头瞥见他的胳膊,嘴唇动了动,心头还是暗叹一句:算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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